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学校自2022年10月起调整全校在职教职工养老保险、职业年金缴费基数,并补扣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新老保险缴费金额差额部分。
望周知!
人事处
2022年10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