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、科研团队(专业)及教师:
近日,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了《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》(附件1),请结合本领域或本地区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实际,按照《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》要求,积极申报国家标准项目,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,加快产业链关键环节、关键领域、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,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产业协同、技术协作中的纽带和驱动作用。
一、申报要求
1. 申请人须按要求填报标准项目建议书、标准草案、项目申报书并报送至所在学院(部);
2. 各学院(部)统一汇总本学院(部)教师的申报材料并填报国家标准项目汇总表(附件2),于2023年4月3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;
3. 同时,各学院(部)请将已经立项并正在起草中的主导国家标准项目和拟2023年发布的主导国家标准项目进行汇总,一同报送至科技处(附件3、4)。
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,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、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、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沟通协调,努力争取有关标准能够立项或加快有关工作进度。
二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海华
联系电话:86323287
邮箱:kjc@dlpu.edu.cn
附件2:2023年度拟通过省市场监管局申报的国家标准项目汇总表.docx
科技处
2023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