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、各部门:
为深入贯彻《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》(教高厅〔2020〕1号)精神,落实《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计划(2021—2024)》(教产专〔2021〕1号)要求,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于2021年组建了项目专家库。根据项目需要,拟扩充项目专家库,请各教学单位(部门)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。
一、工作职责
1.参与项目指南评审、立项审核等有关工作。
2.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数据分析、合作模式研究、合作需求调研等工作。
3.承担专家组委托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推荐条件
每所高校可推荐不超过5名本校专家,推荐的专家应满足以下条件:
1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廉洁自律,无违法违纪行为,无不良行为记录。
2.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。
3.了解产教融合发展动态,熟悉产学合作相关政策,具备三年及以上产学合作经验。
4.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审核等工作。
三、推荐方式
1.本次推荐采取教师自愿申报、单位审核推荐的方式。
2.教师需填写《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库申报表》(附件1)1份,教学单位(部门)填写《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库汇总表》(附件2)1份。
3.同一教学单位(部门)推荐人选超过1人,单位需排序。
4.请于11月4日11时前完成专家推荐工作,并报送附件1、附件2的纸质与电子稿到教务处实践科。
四、联系方式
教务处实践科 郭雨松 0411-86323787、17304599099
附件: